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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人行道停车秩序管理,提升城市环境,瑞安市综合行*执法局将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处罚权条例》等规定,在瑞安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丁山二期)范围内,对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年09月01日0时起。
二、实施范围:瑞安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丁山二期)范围内的望海路、望湖路、凤凰路、听潮路、河南路、腾达路、闻涛路、启新路、万松东路和隆山东路。
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有序、整洁的园区环境。
特此通告。
瑞安市综合行*执法局
年08月23日
来源:瑞安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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