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公布,自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包括登记事项、登记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法律责任方面,《条例》明确,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或者在市场主体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